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030920號函(另開新視窗)辦理。二、為提升採購品質及效率,各機關於辦理查核金額以上財物採購前,先填妥檢核表,併同招標文件稿,依規定層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