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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本府各機關辦理「工程採購」或「公共工程技術服務」時,將「臺中市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相關規定納入契約辦理

為推動「臺中市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,落實本府各工程主辦機關使用本市底渣資源化產品 ,請將前揭自治條例相關規定納入契約辦理,詳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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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3-05
  • 發布日期: 2017-11-1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
  • 點閱次數: 1104